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法制在线 市容管理 环卫管理 执法管理 群众工程 直属大队

 
 
 
 
 
详细内容
 
 
海口:乱倒建筑垃圾最高罚10万
时间:2006-5-15 10:16:57 作者:光明

乱倒建筑垃圾小心受罚 本报记者 光明 摄

  海口晚报网5月24日讯 

    核心提示:南渡江是海南的母亲河,然而在新埠岛一带的江面,却常常发生这样的一幕,许多泥头车将一车车的建筑垃圾顺着江堤倒在江里……

    这些现象从6月1日起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施行后,将得到有效遏制。从这一天起,不用说一些建设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置,须报经市容环卫部门核准处理,就是市民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也不能私自交给个人拉走,否则将要面临重罚,新规定将从根本上规范海口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处置

    现状:工业大道北侧秀英区水头村路段一块空地边,一座巨大的建筑垃圾弃置场令人触目惊心,碎砖瓦、泥渣、塑料泡沫等随地倾倒。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有关负责人介绍,像这样私设的弃置场由于没有专人管理,没有力量定期将建筑垃圾推平、分类处置,已严重影响了市容,造成了污染。

    法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最高可罚10万元。

    影响: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云队长介绍,目前我市私设的规模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大约有8处,这些弃置场均未申报核准。我市核准的只有琼州大道边一处弃置场同时作填埋处理。按有关规定,申请受纳场应向环卫部门提交建设用地通知书或土地使用证,同时应具备相应的推平碾轧、除尘、排水等机械和设备,有健全的卫生制度。新规定施行后,私设弃置场现象将得到遏制,因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最高可罚10万元,这样的执法力度对不法者威慑很大。

    建筑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现状:在世纪大桥边的海大信息产业园地块,记者随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执法人员一行检查发现,在这个没有核准的弃置场边,大量的生活垃圾混在一堆堆建筑垃圾里。据执法人员介绍,前阵子有人还在此焚烧垃圾,烟尘连天,严重影响了世纪大桥环境。

    法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受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影响: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云队长介绍,目前我市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现象极其严重,一些私设的弃置场大多在街道边,由于没有专人管理,附近居民就将生活垃圾倒到那里。而居民装修时,也经常将产生的一些少量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倒在小区垃圾收集点,这也是不允许的。居民可将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后,打电话68598800,由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部门上门收集。市民要注意了,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处200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或未经核准单位不得运输

    现状:近日记者随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在金垦路金垦桥附近空地检查时发现,这里近千平方米的地方,建筑垃圾堆放成山,桥下部分河道也被垃圾填堵。一辆东风车大摇大摆拉来满车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上去执法时,车主竟说找老板去,他只是受人雇用拉建筑垃圾的,说罢加大油门开溜了。

    法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违反此规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影响: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云队长介绍,海口一些建筑单位经常雇用私人“黑车”晚上倾倒建筑垃圾,以前由于相关法规没有明确建设方、施工方、运输人的责任,给执法人员执法造成了难题。现在法规明确了三方的责任。想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单位,应当向环卫部门申领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没有具备总核定载重吨位为200吨以上的车辆,且具备车管部门统一标准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不得承运。而以前一些帮人运输建筑垃圾的车主可要注意了,新规定的罚款力度非常大,别为了一己私利而领到了一张大罚单。

    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现状:据介绍,海口建筑垃圾的消化大致有三种,其一是施工单位在工地自行回填,占一半左右;二是个别地方平整时需大量建筑垃圾回填,自行与工地协商消纳;三是专门拉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目前海口只有琼州大道3公里处一个建筑垃圾填埋场。而一些私设的填埋场,不仅破坏生态,还占用大量土地。限于资金和技术原因,海口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尚属空白。

    法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影响:据市渣土所邝飞所长介绍,海口在建的建筑项目大大小小有近200处,每天产生的建筑垃圾可能已在600吨以上。要使废弃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真正形成循环产业,目前在海口尚有不少困难。去年曾有人找到市环卫局,联系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空心砖,但后来又不了了之。他认为,从废弃混凝土的集中回收、破碎加工到再生利用,是一个涉及面很宽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互为配套衔接的作业方式、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

    
相关新闻:
【打印此页】 发表/查看评论】【关闭窗口
城管介绍 | 收藏本站 | 局长信箱 | 后台管理 | 留言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主办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通远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ICP备05080077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7楼东
投诉电话:(0513)85252110 审批热线:(0513)85513452 办公咨询:(0513)85215840
传真:(0513)85098958 邮编:226018 E-mail: ntum@ntum.gov.cn
Copyright(c) 2006-2008 www.ntu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