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法制在线 市容管理 环卫管理 执法管理 群众工程 直属大队

 
 
 
 
 
详细内容
 
 
城管事项投诉有规定 烟台首个职能部门信访规程出台
时间:2006-5-15 10:31:05 作者:何晓波 实习生 孙文琦 通讯员 王连民 庄守兰

 城管部门要对市民就城市管理工作所进行的投诉、上访等事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这是烟台市城管局“城市管理信访工作规程”中的内容之一。
  据了解,城市管理局因为其工作性质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历来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各单位中信访工作的“大户”。因此,城管局 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烟台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局信访工作规程”,要求对群众投诉、上访、来信、电话等方式反映的问题,必须做到1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受理、不予受理或者不再受理等。该局的信访接待室设在公用事业投诉中心,同时设立了信访投诉电话“12319”,并要求下属各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单位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

  烟台市城管局信访规定还明确对那些“署名信和上访事项查处结果的书面答复率要达到100%,初信、初访一次结服率要达到90%以上”。

  据悉,这是烟台市城管局结合国家、山东省的相关规定,以及烟台市实际情况,在市直机关中率先制定了专门的《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信访工作规程》。(

    
相关新闻:
【打印此页】 发表/查看评论】【关闭窗口
城管介绍 | 收藏本站 | 局长信箱 | 后台管理 | 留言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主办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通远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ICP备05080077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7楼东
投诉电话:(0513)85252110 审批热线:(0513)85513452 办公咨询:(0513)85215840
传真:(0513)85098958 邮编:226018 E-mail: ntum@ntum.gov.cn
Copyright(c) 2006-2008 www.ntu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