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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六县(市)上半年度城管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通报
时间:2006-5-15 9:37:31 作者:胡炎

各县(市)城管局(办),执法局:

根据南通市城管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的规定,2004年7月上旬,我局对六县(市)今年上半年度的城管行政执法活动及《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04年上半年,各县(市)城管局(办)在县(市)委、县(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注重宣传,形式多样。以实施《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契机,各县(市)城管局(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城管宣传单、配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利用电台、电视台做专题节目、开展城管法律咨询等形式,努力提高全民的城管意识。同时,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通过邀请县(市)法制部门的人员授课、组织专项考试、进行知识竞赛等形式,使执法人员对新颁布的法规加深了理解,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海安县城管办在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经过县政府的同意,明确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在查处违章的过程中,注重执法证据的收集,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对违章行为进行当场取证。每个队员在执勤时都能随时携带法律汇编,随时学习查阅和教育当事人,保证实施简易程序过程中案由、处罚依据适用准确。如皋市城管局在《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以后,通过书面形式向市政府进行请示,明确了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对一些处罚数额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违章,都能遵循集体讨论制度。如东县城管局在执法过程中遵循“亲民”的服务思想,对情节较轻的违章坚持以教育为主,旨在纠正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提高城管意识。对情节较严重的违章,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注重证据的有效性。通过示范路段的强化管理,推动路段管理整体质量的提高。通州市城管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集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并通过建章立制,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了执法审批权限和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注重执法证据的收集,即使是简易程序的案件,证据均确实、充分。海门市城管局今年上半年成立了违章处置中心,负责案件的初审和转交,确保了查处案件的质量,加快了案件的处理进程。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着手起草了《海门市城市容貌标准》、《海门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文件,使海门市区的容貌管理有据可依。启东市城管局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半年时间里,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由局领导和各科、各中队负责人组成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和重大案件审核小组,一方面加强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负责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先后制定了《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人制度》、《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听证程序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城管执法行为。

三、规范文书制作,提高案卷质量。在市局下发了《南通城管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以后,各县(市)城管局(办)基本都能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对执法文书的样式进行重新制作。在执法过程中,基本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准确、执法程序规范。

四、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各县(市)在执法文书上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适用法律条款不尽规范,款、项运用有所混乱;违章事实不够清楚;告知事项不够完整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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