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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政府在城区开展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月活动
时间:2006-6-20 12:30:44 作者:张鹤新

6月初起,海门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月活动,全面优化美化城区环境面貌及四入口的环境卫生秩序,迎接省爱卫办近日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明查暗访。

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月活动内容主要有:城区内的暴露垃圾清理和清扫,绿化带保洁保绿,新村内乱搭乱建、乱涂写、乱张贴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环境整治、环卫设施设置、路面维修和旱厕的改造;集贸市场环境秩序、卫生保洁和野生动物禁售检查;建筑工地隔离护挡达标设置,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情况;食品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和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指标达标情况;四入口沿线的环境卫生,道路保洁,绿化秩序整治;市区内绿地杂草、枯枝、白色污染清理,开展除草、清理、修剪、保洁工作到位;城区和城郊结合部沟河河坎、河面的杂草、垃圾及漂浮物清除和打捞;开展除“四害”活动和行业卫生检查。

整治活动从6月初起到6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整治、检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市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对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找出问题,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市政府召开城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月动员大会,“两台一报”开展宣传;第二阶段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海门市国家卫生领导组《关于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秩序整治月实施方案》进行整治,市级机关口子单位、主管部门、海门镇、开发区根据标准和要求分别对下属单位自行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三阶段市政府组织海门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到位。第四阶段海门国家卫生城市领导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检查,有问题再督促,进一步整改完善到位,并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向全市通报检查结果。

根据省爱卫办对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通知,复查标准参照058月修订的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本次复查以暗访为主,暗访内容包括:背街小巷10条(其中旧城区街巷4条)、小区3个;城中村2个、城乡结合部4个;集贸市场3个、建筑工地2个、河道2条;食品餐饮店4个、“五小”店各2个。暗访方式是在城区的随机抽查,能够摄像的尽量拍摄,不方便拍摄的以文字说明(详细描述时间、地点、单位、问题等情况)。暗访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对我市进行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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