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6年上半年市容环卫管理
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
根据《南通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市考核办将在七月中旬组织对各区及相关单位上半年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区、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三区为: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制度与组织建设、环卫经费投入、环卫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的情况;市建设局为:市容环卫管理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组织建设的情况。
2、社会公众的综合评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巡查评议;市民群众对各区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市四套班子领导对各单位相关工作的意见及评价等方面。
二、检查方法
1、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市考核办将组织人员到各区及相关单位听取汇报、查阅台帐材料、现场实地随机抽查。
2、市考核办将组织人员在本月适时进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测评。
三、检查时间
七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及相关单位要把阶段性检查考核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精心准备。并以此为契机,努力使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达到以检查促进工作开展,以工作开展落实长效管理的目的。
2、各区及相关单位要将06年上半年市容环卫考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一式十份)。要求内容全面,材料详实,数据可靠。
3、要按照南通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阶段性考核要求,完善各项台帐资料和报表,做到完整齐全、真实可靠。
4、各区考核办要组织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
特此通知。
市考核办
二OO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