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海门市城管执法局对海门镇张南村倪某利用三棚披复建平房一事进行了立案,并依法作出了限期拆除违建平房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被处罚人迟迟不能履行,7月,海门市执法局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处罚人享受三棚建筑面积,故多次做被处罚人的思想工作,并与海门镇政府协调,共同让其自觉将已建平房改建成三棚披,但被处罚人只是口头答应,无实际行动,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后,法院决定组织强制拆除,就在组织强拆时,遭到了被处罚人及其公公、婆婆的强力阻挠。致使强拆行动失败。当即市法院依法司法拘留了现场闹得最凶的被处罚人的公公,在强大法制武器的制压下,被处罚人于第二天就自行拆除了违法建房。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类似上述无知行为的人还不少,被处罚人一开始往往以种种借口“拖”或“躲”,目的就是不想履行,市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官先总是耐心谈话做工作,如被处罚人仍执迷不悟的话,那就是“传呼、查抄、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此我们衷心地奉劝一句,不要视法律为儿以戏,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自觉好我市市容市貌的良好秩序,共同维护好我们清洁优美的家园。
今年以来,海门市城管局在注重加强管理的同时,加大了对屡教不改者的处罚力度,从重从严处罚,让违章者得不偿失,使我市的市容市貌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但即使在高压管制下,仍有部分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利,你罚你的,我不履行,你没招。所以天天依然我行我素,对本机关的整改、处罚等一律不予理睬,这一现象严重损坏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为及时制止这一现象的漫延,消除负面影响,海门城管与海门市法院联手,对拒不履行城管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截止六月底,海门城管已向海门市法院一共申请强制执行147起,除16起待执行外,其余全部执结,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