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通州市金沙镇环卫所副所长吴汉张来到海门市城市管理局,奉上5000元,要求局办公室代为处理。这是咋回事呢?
原来,今年4月,吴汉张被评为全省先进工作者,并出席省“五一”劳模表彰大会,受到省政府的隆重表彰。日前,他又收到省政府给他的10000元奖金。
面对这笔突如其来的“横财”,吴汉张心情十分激动,他想:自己只是做了点平凡而又该做的工作,可政府不但给了这么高的荣誉,还给了万元重奖;环卫工作是大家做的,环卫工人都很辛苦,要论贡献也是大家的,自己只是一个代表而已;何况环卫系统很多职工经济收入偏低,有的生活还相当困难。荣誉不能分摊,奖金不可独享。想到这里,吴汉张决定分处这笔奖金:自己留一部分;拿出一半请局里造册捐给系统内的贫困职工;在饭店设两桌宴席答谢局、处、所各级领导的培养。
面对吴汉张的恳切之情,如何处置这笔上缴的奖金,通州市城管局办公室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认为:吴汉张精神可嘉,他的话也不无道理,但这笔奖金是政府奖给他个人的,理应悉数到位;如果分摊,就背离了政府奖励的初宗,降低了争当先进的意义,削弱了对面上的激励作用。局领导找吴汉张谈心,同时表明三点态度:这笔奖金你拿名正言顺,心安理得;环卫职工的经济困难,局里自会考虑;各级领导不“吃先进”。
吴汉张“被迫”拿回了本该属于他的那份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