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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6年上半年度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通报
时间:2006-7-26 15:16:38 作者:法制处

各县(市)、区城管局(办)、执法局,市区各执法大队、市局各处室:

为促进全市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组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7月上、中旬,市局对2006年上半年度全市城管系统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的基本情况

2006年上半年度,全市城管系统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执法单位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注重法制理论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领导重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市)、区的党委、政府对城管工作高度重视,对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启东、海门两市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在苏中、苏北率先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如皋市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投入100万元用于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挂牌仪式。通州、如东、海安等县(市)委、政府也在积极争取早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推进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各县(市)、区划拨专款购买执法车辆、电脑、电台、服装,加大硬件投入,掀起了队伍规范化建设的热潮。

(二)注重政治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员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执法技能、技巧。督查大队每季度举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讲活动。由行政执法人员自己备课、讲课、交流讨论。一、二季度两名执法人员分别就《城市管理中的督查工作》和《现代政府理念在行政许可法中的体现》为题,作了引导性发言。法律知识轮讲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大队浓郁的学法、用法氛围。崇川大队和海门城管对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进行讲评,开展了如何提高取证水平、强化取证意识的学习和专业知识测试。不少单位还定期召开法制员会议,针对某一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探讨,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法制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启东、海门、通州、海安等地通过专家授课、异地观摩的“请进来、走出去”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政治、业务素质的学习,丰富队员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全市城管系统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载体,积极从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入手,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扬创新、进取、奉献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系列规章制度,使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直属大队实行了《单元管理责任制办法》,把管理区域划分成九个单元(小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体执法队员的履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崇川大队结合市局执法规范考核检查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执法规范考核制度、重大案件即时汇报制度;开发区大队实施以个人责任路段为基础的定期考核制度,通过自查、考核、改进、再考核等一系列循环管理措施,使队员们工作有压力,有提高。启东、海安、如皋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和督查考核,制定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办案先进个人及办案能手评定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制度,通州实行执法人员定岗定位定职的“三定”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四级督查考核”机制。海门修改和制定了《城管110受理、查处制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督查考核制》等18项工作制度。

(四)努力提高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各大队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实现了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化,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单位严把法律、法规的选择适用关、程序关、细节关、证据关,基本做到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条款正确,处罚得当。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单位共实施行政处罚7529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899起,简易程序案件5630起。各县市到目前没有一起处罚案件经行政复议撤销、更改或行政诉讼败诉。以市局名义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诉讼一起,法院维持了市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启东、海门相继成立了违章违法处置中心,对所有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严格实行调查、决定、执行三分离制度。启东城管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管理依据、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陈述申辩权告知,体现了依法行政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结合。

(五)提高案卷制作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各单位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质量,坚持把文书制作质量作为对队员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基本做到文书填写字迹工整、页面整洁、装订规范。直属大队每月组织各中队进行执法文书的自查和互查,文书制作水平稳步提高。崇川大队针对市局执法检查中在执法和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及时进行讲评和纠正落实,注重一般程序取证照片化、询问笔录规范化、送达文书具体化,按规定在对被处罚单位法律文书中附其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相关内容等。启东、海门、通州在查处违法建设的取证过程中,对土建工程造价的认定,采取附当地价格评估部门公布的最近一段时间当地各类不同结构建筑物参考造价。如东针对个案分别邀请注册价格评估师对违法标的进行土建工程造价认定,努力做到注重证据的高质量和完整性。目前,各县(市)都已部分实现一般程序文书电脑化制作。督查大队、海安城管设计开发了一套一般程序案卷制作软件,已实际运用到一般程序的制作中,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为行政执法文书电脑化制作作了很好的探索。

(六)创新、完善行政审批机制,行政许可逐步规范。各县市普遍重视行政许可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县(市)政府审定公布的主体和项目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各县(市)在三月海门会议后,建立健全了《城管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许可工作规程》、《明确城管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等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基本上做到了在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统一扎口受理,杜绝多头受理、多头许可,统一了许可文书,强化了层级审批制度,切实把好许可事项的受理、勘察、审核、决定关。如皋市城管局根据“三定方案”,在全市城管系统内率先成立了许可科,将城管窗口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

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全市城管系统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质量总体不错,但尚有许多需要引起重视和改进的方面。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单位在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中加大购买车辆、电台、增加办公场所等硬件投入的同时,忽略了队伍“内功”的磨砺,忽视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在处理与管理对象的关系方面、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和保护队员积极性方面没有把握好尺度。队伍管理有所松懈,队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大队案卷制作质量较以往有较大退步,文书填写字迹潦草,涂改现象较严重,执法人员签名龙飞凤舞。法律条款运用错误、处罚程序违法等问题仍有存在。

个别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队员对罚款数额大的违章积极查处,而对罚款数额较小的违章查处时则不够积极主动;一些单位片面注重行政处罚,而忽视纠正违章和事后补救措施,存在重处罚、轻教育现象。如对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广告的查处,整改要求为符合市容审批条件的需要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需限期拆除。当事人往往缴纳罚款了事,执法单位既不责令当事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也不对不按期拆除的违章广告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行政执法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宽。今年上半年市区各大队处罚的违章案由主要是无照经营或擅自摆摊设点、设置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户外广告等,其他如市政、城市绿化、侵占城市道路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较少。特别是去年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行政执法协调会议,将新村小区内擅自占用事实绿化用地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权确认为城管部门履行后,更要加大对此类违章行为的查处。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以外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质量,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处罚金额较大的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另一方面要切实注重对影响城市容貌的市容环境卫生案件的查处,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各大队与以前相比均有所进步,各大队的文书填写基本工整,卷宗装订较规范。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法律、法规运用欠熟练和准确。市区某一大队查处一起无照经营违章时,管理依据写成《江苏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三条,条款应用错误,被一票否决。某县级市的一般程序案件对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处罚的管理依据写成《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理》第十五条第一款,属于适用条款错误;有的案卷处罚依据没有具体到条、款、项,还有一些案卷针对占道经营的处罚只有管理依据,无处罚依据。

 2、程序意识有待提高。一是行政处罚方面调查询问笔录中的调查询问人应为两人以上签名,执法文书现场送达的只有一人签名。对擅自摆摊设点的处罚必须要有当事人不听劝阻、继续违法经营的内容体现。对设置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广告,应先责令限期申请办理有关市容手续或拆除,逾期未改正的,才可处以罚款。对非经营性公民罚款500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1000元以上,应听证告知。对非经营性公民罚款500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1000元以上,未发听证告知书,被一票否决。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些县(市)查处的几个案件中也存在着程序违法问题。

3、法制监督机构审核力度不够、流于形式,市区和六县(市)某些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领导签字形同虚设,事后补签现象大量存在。

4、各单位均存在部分案件涂改较严重现象,其他如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卷宗结案审批表中执行情况应填写为“罚款已按时缴纳到位”、月度执法统计报表和重大处罚未及时备案等情况。

5、行政许可卷宗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户外广告、标牌(标识)许可案卷普遍缺少“产权人和相关部门同意设置的证明材料”。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案卷存在的问题有:有些单位未将此项许可事项统一到城管审批窗口,不符合一个窗口受理原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建设部20041015《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要求,不具备核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条件。

希望全市城管系统要从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一切工作的始终,凸显法制意识,强化依法办事,严格贯彻施行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等内部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全市城管行政执法水平。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执法  检查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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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建设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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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067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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