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切莫走入误区
据武汉市政府灯光环境建设会透露:今年武汉亮化工程将出大手笔,两江(长江和汉江,笔者注)四岸的灯景将连成一片;还要对江汉路步行街的灯实现升级,使其更亮更美,亮化工作完毕后,武汉两江四岸的夜景将不亚于上海外滩。 (《武汉晚报》4月10日)
留心一下,各地报纸关于城市亮起来的报道比比皆是。我们的城市的照明设施应该亮起来。但是笔者认为每个城市都追求上海外滩、美国的拉斯维加斯一样的亮化则是一个误区。
首先,人们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似乎我们的城市越亮,就越都市化,就越现代化,就越国际化,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表面化、简单化的认识,因为现代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多层面的动态的发展概念。
其次,现在全国很多地方用电极度紧张,并对不少居民和工厂采取“拉闸限电”或者“限时供电”的措施,我们何不节约一下能源,暂停那些花上、树上、桥上等地方五颜六色的霓虹灯,解决一下居民和生产之急;何不把节约的钱用到最迫切的地方去呢?
最后,过度的亮化也是对环境的破坏。城市夜间室外照明所产生逸散光、反射光和眩光等会造成一种光污染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它会对人、物和环境产生一系列不良的影响,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一点。
因为城市亮化,现在许多城市晚上已经看不到北极星了,许多人因为过强的灯光而生活发生紊乱;许多植物因此而变色、枯死。记住,我们需要白天,也需要黑夜;需要光明,也需要阴暗。城市建设应该以人为本,追求淡雅、宁静。如果非要追求亮化,也应该以街灯为限,以特定区域为限,以特定时间为限。我们应该记住托尔斯泰的名言:“一切变化,一切魅力,一切美都是由光明和阴影构成的”,我们还应该仔细品味一句罗马的哲言:“一座城市既然有了历史的光辉,就不必再用灯光来制造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