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的城管创优工作在市城管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和建设局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建设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发展城管工作就是发展生产力这一理念,瞄准城管创优工作目标,有力推进各项考核目标任务的落实,以巩固创建成果为突破,注重加强全县建制镇城管创优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作用,使我县城管创优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城管创优工作
我县共有建制镇15个(含县城掘港镇),除8家为老建制镇外,其余为撤乡建镇改制后形成的,新老镇之间从人的观念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为推动全县建制镇城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多次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镇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大量的业务指导,并通过开展“环卫十佳”窗口和“城管创优”评比等活动,使各镇的城镇管理工作观念、组织、投入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升。今年来,我县进一步加强了对建制镇城管创优工作的组织指导,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县各镇城管创优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城管创优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考核标准及相关要求,我局于今年4月初专门发放了东建设(2006)55号文件,着重强调了开展城管创优工作的意义、内容、要求,明确了考核验收及奖惩措施。
二是各级领导重视,争先创优抓落实。为搞好城管创优工作扎实开展,县政府专门下发了东政发(2006)40号《关于2006年全县城乡建设工作的考核意见》,以占考核总分25%的高比例分值,将建制镇的容貌与管理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重点考核各镇城管队伍是否建立,环卫队伍是否健全,责任包干是否到位,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对各镇“门前三包”的落实情况、城镇环境卫生状况、镇区秩序管理、后街后巷、河道、城郊结合部市容及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由县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评分。为确保城乡建设争先创优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县政府专门拔出20万元资金,对评比出的一、二、三等奖给予6—2万元的奖励。各镇政府认真部署安排,健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一把手镇长亲自抓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上下心齐劲足,对推动全县建制镇开展城管创优工作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是认真组织检查指导,确保创优效果。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到各镇进行检查指导二次,通过对各镇部分镇长、部分镇分管领导、建设服务站、镇街道办(居委会)、环卫所、驻镇中队、镇城管中队进行座谈、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重点研究解决各镇在开展城管创优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并按照标准要求,结合各镇实际,指导各镇实施整改提高,确保实实在在的创优效果。
四是城管创优理念增强,创优成效明显。各镇均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县有10个建制镇成立了基本符合标准的城管队和环卫所(保洁公司),使城镇市容和环卫保洁有专业队伍管理。马塘、岔河等镇,不但组织健全,而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城管创优列入政府日常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在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上,马塘镇今年投入近30万元,购置垃圾运输车2辆、添置垃圾桶50只、翻修公厕6座、新建水冲式公厕2座;岔河镇近年新增水冲式公厕7座、垃圾房5座、垃圾桶80只、垃圾运输车1辆,并建成占地12亩的垃圾卫生填埋场1处。在城管创优工作中,多数镇都能注重加大“门前三包”的管理力度,落实管理责任,签订责任状,加强督查考核,不断完善城镇管理体系。
二、专群并举,合力提升城镇管理水平
建立正规的城管专业队伍与建制镇群众性的管理队伍相结合的城镇管理模式,是当前搞好城镇管理的重要途径。我县从1994年起,即在原县八大集镇派驻城建监察中队,与各镇建立的城管队伍一道,为探索一条在城镇管理体制、机制缺位情形下的城镇管理之路,推动城镇管理作出了不懈的努力。
1.派驻城管队伍,延伸城市管理。派驻驻镇中队既是我县实施城镇管理的一项创举,也是探索城镇管理的尝试,通过多年的实践和磨合,目前已发展成为城镇管理的中坚力量。我县城监大队有7个中队派驻全县七大中心重点镇,为适应撤乡建镇后形成的全县15个建制镇的管理需求,我们又将队伍管辖区域进行了调整,主动延伸管理触角,每个中队负责2个镇的城管执法工作,基本达到了覆盖全县的管理构架,尤其是近年通过开展城管创优工作,已显露其主导地位,发挥了较强的城镇管理指导作用。此外,为确保驻镇中队的健康发展,我们在管理上针对人员分散,监管难等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克服管理上极易出现的鞭长莫及的盲区,做到学习同参加,工作同计划,考核同标准,工作统筹规划一盘棋,通过强化引导,不断增强各自工作的自律性、主动性,并坚持人员异地交流,使驻镇人员的管理理念、业务水平和知识理论体系得以整体同步更新,适应管理需要。
2.协同属地队伍,强化城镇管理。驻镇城管中队虽然发挥了城镇管理的主导作用,但限于职能和人力难以包罗万象,与属地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如建管、土管、环卫、居委会打好配合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局协助指导各镇政府先后建立了镇城管队、环卫所等专职队伍,在城镇管理上,由“正规军”给“地方武装”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在执法管理上由“正规军”支持“地方武装”,目前,全县14个建制镇已大部分建成了城镇管理体系所需的相关队伍,为城镇的管理奠定了基础,城镇管理的组织体系日瑧完善。
3.建立互动机制,推动城镇管理。各镇虽然建立了城镇管理队伍,但没有相应的执法权,管理力量和威信难以实施到位,为此,我们通过采取城镇管理与驻镇中队管理捆绑式、人员穿插式的管理机制,使执法权缺位的问题迎刃而解,也使管理力量得到加强,管理上又具合法性,多年来,这一模式的成功实施,使这一机制有效性得以充分验证,是解决当前城镇管理缺陷的有效机制。同时,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属地政府中心工作与履行自身职能双重并举的工作指导思想,使驻镇中队不但成为城镇管理的主力军,也是属地经济建设的参与者,受到属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
三、巩固成果,推动城镇管理升级
我县城镇由于受地域、观念的制约,城镇管理积累性问题较多,为提升城镇容貌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我县自2003年启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始终将城镇管理纳入总体的创建规划,带动了全县各镇城镇管理水平和理念的整体提高,从而,使我县在2005年顺利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验收。今年来,各镇回潮现象较为普遍,为遏制回潮势头的蔓延,我们主要采取了:一是开展市容专项整治。由属地政府牵头,驻镇中队提供人力和法律支持,协同城管队、居委会、环卫等部门具体实施,为确保整治效果,县大队也抽调人力,派出巡查小分队,协助整治,保证了整治成效;二是加大市容执法的力度。以往,我们在市容管理上,一直注重于管理,而疏于执法,对一些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如损毁绿化、挖掘城市道路、占道经营、店外店等现象,过多地强调管理,而没有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城镇管理的成效受到一定的限制,为打破这一传统的管理模式,我们通过宣传教育,启发引导,组织法制业务培训和建立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责任考核机制,新的工作理念迅速在基层中队形成,一批管理中的难点、热点等典型案件得到立案查处,涉及市容的案件明显增多,有效推动了我县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了城镇管理的质量。
四、存在问题:
1、由于我县正在实施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长效管理机制在管理中还未真正显现成效。
2、全面履行城管行政执法职能工作,在人力、物力、智力上均还须作较大的努力。
3、市容管理,尤其是占道摆放、流动摊点、户外广告等方面,还须探索出更为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方法。
4、建制镇城管队伍的编制、职能、保障经费等没有解决,需研究解决对策。
5、由于各镇的经济状况、历史成因、地理位置存在一定差异,因而,在推进城管创优工作中有不平衡性,存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城管人员不足,保洁力量不够到位等现象。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城管创优现场推进会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做好四大块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专业队伍与各镇城管、建管、土管、环卫、居委会等队伍相结合的城镇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出更为规范有效的互补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达到城镇管理成效最大化。
二是加强市容和规划监察。市容管理要把巩固创建成果作为契机,狠抓巩固和提高,树立不断求新的工作意识,扩大对城镇影响,带动全县城镇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规划监察在做好日常巡查、接待群众信访举报的同时,集中精力,专攻清房一块,着力做好违建户的政策宣传、教育疏导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善于运用好法律的震慑作用,力争年内结案率大幅提升。
三是认真抓好东政发(2006)40号《关于2006年全县城乡建设工作的考核意见》、东建设(2006)55号文件的落实,根据市城管局城管创优补充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建制镇城管创优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通过组织检查、评比考核、通报表彰等形式,使城管创优工作全面、深入、均衡发展。
四是完善提高环境卫生保障机制,争取政府支持,采取多渠道筹资加大环卫投入,配齐作业机械,提高环卫保障能力,通过县城辐射带动全县各镇环卫工作的升级;其次,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建制镇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各镇环卫组织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县环境卫生工作整体、平衡发展;再次,规范各镇城管队伍建设,加强对镇区、工业集中区的市容市貌和“门前三包”的督查监管,推动各镇市容市貌水平的提高。
开展城管创优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们将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发扬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对照标准要求,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城管创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力度,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全面推进我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