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法制在线 市容管理 环卫管理 执法管理 群众工程 直属大队

 
 
 
 
 
详细内容
 
 
贵阳"公厕卫生整治标准"设红黑榜公示制
时间:2007-9-14 9:20:51 作者:admin
      金阳时讯(王均珠)为促进我市公厕卫生状况明显改观,市政府昨日发布我市《公共厕所卫生整治标准》,在强化公厕日常卫生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公厕的“脏、臭”现象。同时,市政府督导检查组将依据公厕卫生结果,建立红、黑榜公示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据了解,针对我市部分公厕存在的“脏、臭”现象,市政府依据国家《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城市公厕卫生标准》、《贵阳市城市公厕管理规定》以及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公厕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将分为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两个阶段,8月23日至9月底,是集中整治阶段,将集中力量对全市所有公共厕所,包括宾馆、饭店、娱乐场所、车站、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各类开放性经营服务场所内的公厕进行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10月进入长效管理阶段,建立健全我市公厕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此次公厕卫生整治管理,重点针对我市部分公厕存在的“脏、臭”现象,进行制度建设、环境整洁、便器清洁和无明显臭味等集中整治,市政府发布贵阳市《公共厕所卫生整治标准》,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和卫生保洁制度,有专人进行管理和保洁。

    2、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池整洁卫生,地面整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

    3、大便器清洁、无积粪,小便器(槽)内无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便器定期喷洒药物消毒。

    4、有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排气设施,基本无臭味,无蝇蛆。

    我市此次公厕的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市政府组织市文明办、卫生、城管、林业绿化、环保、旅游、宣传等多个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贵阳市《公共厕所卫生整治标准》的4个整治标准,对各类公厕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施行红、黑榜制度,在贵阳市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

    
相关新闻:
【打印此页】 发表/查看评论】【关闭窗口
城管介绍 | 收藏本站 | 局长信箱 | 后台管理 | 留言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主办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通远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ICP备05080077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7楼东
投诉电话:(0513)85252110 审批热线:(0513)85513452 办公咨询:(0513)85215840
传真:(0513)85098958 邮编:226018 E-mail: ntum@ntum.gov.cn
Copyright(c) 2006-2008 www.ntu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