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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区2008年春运(春节)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22 14:44:01 作者:admin

各区城管局(执法局),各执法大队,各区环卫处,市局各相关处室:

为圆满完成市政府赋予我局的春运保障任务,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洁净、有序、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做好春运(春节)期间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春运办的通知,2008年春运时间为:12332(后因特殊情况,提前到118)。

春节放假时间为:2612日。

二、保障重点

1.市区各春运窗口:南通火车站,南通市长途汽车站,永兴汽车站,通沙汽渡,通常汽渡,南通机场。

2.市区主要商业网点及广场:南大街(八仙城),人民中路,桃坞路,环城南路,新一佳,轻纺城,环西文化广场,体育公园,市民广场等。

3.各旅游景区(点):濠河风景区,狼山风景区,城隍庙,园博园,滨江公园,人民公园,文峰公园等。

4.出入市区的主要通道:出入市区的汽渡通道、南通火车站通道、南通机场通道、连接高速公路通道等。

5.其他区域:市区各公交站台(公交始末站)及周边,市区各加油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各类专业市场周边(特别是钟秀路市场群)等。

三、工作要求

1.市区各城管局(各执法大队),各区环卫处,要根据市局保障方案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和值班值勤方案,分别报市局办公室和执法协调处。

2.执法协调处和督查机动大队要加强督查,督促各执法队伍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置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发问题,积极协助相关责任大队做好机动保障工作。

3.各执法大队要认真履行好辖区内市容环境保障职责,加强重点区域及周边的执法管理,确保春运(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4.市容管理部门要围绕“亮化、美化”的工作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的亮化和市容管理工作。

5.环卫管理部门和各区环卫处要围绕“净化、长效”的工作要求,科学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市区春运(春节)期间各窗口地区周边、主要商业网点、重点区域保洁到位、垃圾及时清运。

6.市直属大队、崇川大队,要重点做好城隍庙灯会、庙会、狼山景区年三十至正月初五市民烧香期间的市容秩序保障。

7.市城管局春运(春节)期间市容环境保障指挥中心设在市局城管110,联系电话:8525211085252111)。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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