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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便民摊点合理设置与规范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08-1-23 10:19:18 作者: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便民摊点管理一直是城市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市区便民摊点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管理,存在着流动性大、设施陈旧、布点不合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也达不到服务市民、方便市民的目的。对于流动摊点,目前管理执法部门基本采取围堵、驱赶的办法,既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损坏了城市政府形象,摊贩叫苦不迭,市民反响较大。今年以来,上海、无锡、淮安、启东等地在坚持堵疏结合、加强便民摊点管理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大胆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市政府丁市长、蓝市长、朱市长批示精神以及市局领导要求,我们就市区便民摊点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和建议,并专程赴淮安、启东、通州等地学习考察,同时结合市区实际,制订了《南通市区临时占道便民摊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附后),初步形成了下一步加强市区便民摊位管理与规范的一些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市区便民摊点现状

目前,市区共有便民摊点470处,这些便民摊点主要以早点、小修理和水果为经营内容,其中崇川区范围内有386处(早点摊点80处,小修理摊点205处,水果摊点101处),港闸区范围内有70处(早点摊点15处,小修理摊点36处,水果摊点19处),开发区范围内有14处(早点摊点6处,小修理摊点1处,水果摊点7处),另外,主城区范围内还有季节性西瓜摊点近百处。这些经营摊点遍布道路两侧、后街后巷、新村小区内,绝大多数未得到批准,属于擅自设置,加上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摊点基本上处于无序经营状态,部分流动摊点影响了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者也为此伤透脑筋,便民摊点规范管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二、下一步规范管理设想

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对市区便民摊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规范管理便民摊点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合理布点、便民惠民,统筹兼顾、关注民生,统一样式、适当收费,规范经营、严格管理,从而真正达到既美化城市形象,又服务市民、方便市民的目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便民摊点规范管理工作。

便民摊点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也是目前广大市民生活工作的客观需求,开展便民摊点规范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堵疏结合的理念,以营造最适宜人居环境为目标。业已形成的各类小修理点、小服务点、水果摊点、早餐摊点是市民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目前,虽然我们提倡入室经营,但由于此类摊点自然形成并分散在市区各个区域,从市容管理的角度出发,统一要求入室经营暂时还不符合现实情况,主要原因一是此类从业人员一般均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点的收入不能承受相对较高的房租;二是从业者选择的位置一般在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段,主要的优势在于方便市民需用,不具备入室经营的条件;三是近郊农民、低收入者习惯了相对固定区域摊位经营的方式,普通市民在其生活、活动区域内也形成了顺便购物或服务的行为习惯。由于经营者大多为下岗工人、低收入人员等弱势群体,管理者与从业者在日常管理中极易造成矛盾,正是这一特殊群体备受社会关注,也给城管系统行风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所以,怎样把现在摊点的无序化经营变成有序化管理、影响市容环境变成美化市容市貌、单方面的驱赶处罚变成从业者与管理者的共同呵护,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课题,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条件下,通过堵疏结合的方式,允许设置便民摊点,并进行规范化管理是比较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管理途径。

(二)坚持合理布点、便民惠民,在已经定点和自然形成的便民摊点基础上,以不影响市容市貌为标准,确立相对集中、适当核减、功能配套、方便市民为定点原则。

现有的便民摊点,大多集中在道路交叉口、次要干道两侧、广场周边以及新村小区等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地段。多年自然形成的摊点能够生存下来,说明其的确有存在的需要。目前,崇川区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早点销售点46处,小修理点168个,临时西瓜销售点101处,这些摊点的位置有的体量较大,阻碍交通,有的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也影响市容市貌,我们认为应该重新进行统一勘察,并进行区域和点位划定。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摊点予以调整或者取缔;对其他未纳入统一定点,自然形成的摊点,重新进行梳理,在适当核减的基础上进行定点;对临时西瓜摊点,今年一到期限即全部取缔,今后季节性的农副产品入市销售问题,纳入便民摊位水果销售的集中管理,对批量大、市民确有需求的农副产品销售,可以有限制的提供一定额量的销售点进行临时经营;市区内严禁随意乱设摊点和流动销售,更不允许以拍卖的方式或收费的形式乱设区域接纳经营及扩大实际经营面积。对于近郊农民和城中村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问题,目前尚处于流动状态的,应相对指点一些不影响市容市貌的临时闲置场地为临时销售区域,限时销售,经营场所的定点应该仅限于城乡结合部。关于夜排档和小商品销售行业,由于政府已经在规定的地方设置了统一的经营场所,今后将不再予以在其他区域批准设置此类摊位。

我们建议在明确定点原则后,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由规划、建设、城管、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在市区范围内逐一确定便民摊点位置,将经营项目进行相对集中,对不同功能的摊点进行归类,并以合理限度满足市民需求为前提,适当核减数量。在开展便民摊点规范管理前期,可以考虑对某一行业进行规范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

(三)坚持统筹兼顾、关注民生,将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和生计问题,作为对从业人员优先取舍的准则。

有选择的确定经营人员是做好便民摊点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照顾和保护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对从业人员采取以下几个取舍原则:一是本地原从业人员先行安置的原则。原来的从业人员大多为下岗工人、近郊农民、残疾人和无正常收入或低收入人员,还有部分退休人员及外来人员,对已从事便民服务经营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生活及谋生方式,优先安排他们入点经营,实际上是将过去的不规范经营纳入了政府规范经营、统一管理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不再产生新的流动摊点。二是市区下岗工人、低保户、残疾人等低收入者优先安置原则。优先考虑市区的上述人员再就业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应该选取经营环境相对较好的摊点供其经营,并免收有关费用,使他们真正得到社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体现为人民管好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思想。三是适当安置近郊农民和外来人员。近郊农民和外来人员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组成部分,近郊也有不少失地农民处于无业状态,不少人进城以卖水果等谋生,外来人员也有不少从事这一行业,在适当区域可以进行合适的安置,对于稳定社会治安,构建和谐城管很有必要。

(四)坚持统一样式、适当收费,以较低成本和较好服务来引导便民摊点规范经营。

分析南通现存的摊点情况,管理收费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经区城管部门和属地街办同意并备案的固定早点摊点、小修理点和水果、西瓜摊点,有关部门收取了一定的管理费用(额度不尽相同);二是相对固定区域流动摊点,主要集中在小区及后街后巷,以水果、蔬菜销售为主,此类的收费问题具有不确定因素,存在着不合理收费或者缴了罚款就允许其经营,有的与管理部门“打游击”的现象。由于这些摊点均以不同方式交费给属地管理部门,不少摊点经营者存在着欺行霸市、随处经营、不服从管理的问题,有的摊位随意扩大经营品种、经营范围,甚至随意移动经营位置沿街叫卖,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堪忧,有的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时则占据好的市口,堵塞交通,沿途叫卖,遇有管理者阻拦就以交了钱为理由,不服从管理,好的市口地段的此类经营者所交额度还比较大,还有的个别街道对重要繁华区域也同意设点,甚至采用拍卖的方式,以获取最大收益,经营者颇有怨言,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管理无序状态问题相当严重,失去了政府便民、惠民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疏导管理初衷。

从启东、通州及淮安等城市的便民摊位管理工作调研情况上来看,诸多城市都采用了低收费或者不收费的办法,来鼓励流动摊贩经营者入点经营。其中,启东市的做法我们认为更值得借鉴。他们采用的是政府投资,设计建造各类样式统一的便民摊点设施,然后以收取成本抵押金和设施折旧费(1/天)的方式分发给经营户,并免除占道费和各项税费,仅收取2/天的保洁管理费(对特困家庭、下岗工人、残疾人免收此项费用)。低收费办法的最大益处是能够使过去本市的低收入经营者自愿进入政府规定的区域经营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对于便民摊点设施建设、购置问题,外地城市普遍采用的两种方式,一是该类设施由政府统一定制,从业人员交纳押金和折旧费后统一领取放置在选定区域内进行经营,日常维修由政府部门负责;二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由广告公司负责制作此类设施,设施上用广告宣传形式充抵设施费用。这两种运作方式都不需要政府支出费用。结合南通市区目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和摊点设施所有权的权属问题,我们建议采用第一种方式,由政府统一定制,并拥有摊位所有权统一进行管理,只出让经营权,收取折旧费(一般以三年为全部收回成本为标准),折旧费由经营者承担,根据实际核算,以三年为期,一个水果亭的折旧费用实际上每天仅为1元左右,经营者是可以承受的,如果采用市场化运作,摊点的各式各样的广告又会造成新的视觉污染,而且其设施的生产和维修等具体协调也会增加诸多环节,不利于后期的统一管理。为了美化市容和便于管理,我们建议摊点设置做到“五统一”,即:设施样式统一,根据功能分类的设施样式一致;标识统一,应该有统一的便民摊位的标识,便于管理;经营时间统一,尤其是对于早点摊位要统一好经营销售时间;市容环卫责任要求统一,应制定统一的市容环卫责任标准和从业规范;收费统一,合理收费,标准统一,避免出现矛盾。

(五)坚持规范经营、严格管理,将集中管理与属地管理有机结合,促进便民摊点设置和管理的规范化、有序化。

临时占道设置便民摊位是城市管理工作中开展的堵疏结合,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外地城市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坚持政府部门的集中管理,是加强便民摊位管理工作比较合理也比较有效的办法。目前,我市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老城区改造和道路改扩建工程增多,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如果全面放开便民摊点设置和管理,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应该有限度地控制设点,强化管理。过去在便民摊点管理问题上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由各街镇自行划定了一些临时经营点,产生的乱收费问题导致了一些管理无序化,群众对此意见也较大,各类经营点经营时段、设施、标识都不统一,有的位置选择在市区主要干道及出入口附近,直接影响市容景观,经营者缺少统一归口管理,不能较好地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等等都是过去实际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教训。我们建议,在便民摊点规范管理前期,采取集中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府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和权限,实施统一管理,有关部门也可以成立专门的便民摊点管理和服务中心,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对摊点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同时,要求属地管理部门发挥优势,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形成管理合力,对拒不服从管理或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摊点,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从而不断提高从业者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水平。通过一段时间的规范化管理并取得成功经验后,可以逐步交由属地部门进行管理。

    便民摊点管理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来共同完成。我们将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为契机,努力把便民摊点打造成为展示城市形象的亮丽风景线、服务市民群众的便民点、安置小商小贩的好平台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助推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努力实现“全省领先,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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