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海安县城市管理局与海安赛特环境保护实业有限公司签定海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协议。
按照这一协议,一年后,海安县生活垃圾将采取焚烧发电形式处理。全部建成后,日处理垃圾规模达600吨,总投资2.4亿元人民币。
据介绍,该项目选址在原垃圾焚烧厂所在地胡集,并新增35亩,拆迁62户。该项目以BO0方式运作,即由海安赛特环境保护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拥有;合作年限为36年。
在洽谈签约仪式上,副县长吉传稳说,在日前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及农村环境整治中凸显了处理垃圾上的诸多问题:农村垃圾填埋场预计明年年底将填满;原垃圾焚烧场因拆迁不到位、技术水平比较低等原因对附近居民造成环境影响;环保上达不到要求,对长江、淮河水系形成二次污染。签约这一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海安县整体环境卫生水平,利用先进设施对海安县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吉县长要求:一是要成立领导班子,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二是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制定完善的总体目标,倒拔任务。三是要高标准,严要求。要使垃圾焚烧发电的环保达到欧洲标准。四是各镇,各单位要统筹协调。这是一个社会化系统工程,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特别要关注民生,要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