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大队各执法中队:
《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队伍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
抄送:区政府田桦副区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法制处、执法协调处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2008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崇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队伍管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人事部关于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服务城管、和谐城管、一流城管为工作目标,通过量化考核,增强队员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和绩效意识,激发大家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建成一支勤政、廉洁、高效、满意的城管队伍,奖勤罚懒,以实绩论英雄。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量化考核工作,局成立队伍管理量化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梁敬东
副组长:钱浩
组 员:秦长林、鲍育红、冯晓春、钱爱荣
同时设立队伍管理量化考核办公室,钱浩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晓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各中队中队长为成员。
三、量化考核的原则
队伍管理量化考核坚持“责任网格化、工作精细化、绩效目标化、考核科学化”的原则。
四、量化考核的对象
在编的所有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和局管协管员,主要以10个镇街中队为单元进行。
五、量化考核的方法
按照“简便易行、讲究实效、科学合理”的要求,采取日常检查与错时督查相结合,社会综合评价与领导小组综合打分相结合的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一)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错时督查考核双百分制。日常检查考核分值为100分。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组织1次明查和2次左右暗查,其中明查占40%,暗查占60%。错时督查考核分值为100分,其中督查机动中队和业务科平时检查交办问题完成情况占40%,办公室交办的问题完成情况占20%,法制科交办问题完成情况占30%,突击性任务完成情况占10%。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日常检查考核和错时督查考核成绩分别占比50%、50%。年度考核成绩以月考核成绩加权平均和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产生,分别占比80%、20%。
(二)实行明查随机抽样,暗查累计扣分制度。每月组织的明查一般采取从基础工作、基础管理、执法规范和执法实效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按评分细则打分,所得分为该被考核中队得分。暗查采取从市、区两级督查反馈的问题、城管110下达指令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市容秩序卫生问题、政风行风热线反映的问题、市民巡访团反映的问题、领导批办事项、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的跟踪督查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执法规范的暗查采取随机抽查各中队送审案卷中发现问题所扣分加权平均的办法进行;暗查实行累计扣分。凡限期整改的问题未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按评分标准扣分,重复反馈仍未整改的问题加倍扣分。市督查大队明查暗访所扣的分,按扣分点在当月成绩中实扣。
(三)完善和健全社会综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关心、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镇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各级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评价;积极参与“群众满意基层单位”评比活动,力争进入前三名。被市评为“群众满意十佳基层单位”的加2分,被区评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的加1.5分,被所在镇街评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的加1分;未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且得分为最后一名的扣2分,所在镇街参评单位总数少于十个且得分为倒数第二名或参评单位总数多于十个(含)且得分为倒数第二、三名的扣1.5分,所在镇街参评单位总数少于十个且得分为倒数第三名或参评单位总数多于十个(含)且得分为倒数第四、五名的扣1分,加分及减扣分在年终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内体现。
(四)健全和完善考核情况通报制度,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被考核单位告知限期整改要求,必要时由纪检组进行效能监察。考核情况以月报表或在局城管网站公布等形式进行通报,并在中队长例会上进行点评。
六、考核奖惩办法
队伍管理量化考核成绩与年终奖金、季度综合加班费及外勤补助挂钩。考核成绩以90分为基本分,月考核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的,外勤补助全额发放,季度考核平均成绩达到90分(含),季度综合加班费全额发放,全年考核平均成绩达到90分(含),年终奖金(区人事局核定基数)全额发放;考核成绩在85分(含)─90分(不含)的,外勤补助、季度综合加班费、年终奖发放90%;考核成绩在80分(含)─85分(不含)的,外勤补助、季度综合加班费、年终奖发放80%;考核成绩在80分(不含)以下的,外勤补助全部扣除,季度综合加班费、年终奖发放70%。
为进一步强化量化考核工作,对下列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取消中队和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1、中队在接处110时未按规定出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和处置结束后未及时反馈;110总台值班人员督办不到位,中队和110总台在当月成绩中各扣10分,并视情节及后果,相关责任人扣500-2000元。
2、执法人员违反“六条禁令”、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严重违规违纪的,中队在当月成绩中扣20分,责任人扣1000元。
3、行政执法主体不正确,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复议时被撤消变更,在行政诉讼时出现败诉案件的,中队在当月成绩中扣20分,责任人扣1000元。
局考核中队,各中队根据队伍管理量化考核办法的规定,加强对队员和协管员的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于每月25日前由中队长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局科室、督查机动中队和110总台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试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上级有政策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考核办法由局队伍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局队伍管理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局队伍管理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
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
基
础
工
作
︵
20分
︶ |
1 |
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扎实 |
2 |
|
2 |
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
2 |
|
3 |
队员划片管理,责任明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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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队考勤到位,工作氛围良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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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队学习和会议制度落实,记录详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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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队和队员工作日记认真、详实,善于发现问题,能妥善解决问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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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办的提案、建议和信访件办理及时 |
2 |
|
8 |
执法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新闻报道每月不少于1篇 |
2 |
|
基
础
管
理
︵
20
分
︶ |
9 |
上班时间着装规范、仪容整洁、举止端庄、用语文明 |
2 |
|
10 |
请销假制度执行严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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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办公场所卫生整洁、秩序良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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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车辆专人驾驶,遵守交通法规,无违章、违规驾驶行为,按规定保养、维护,在指定区域停放,一般情况不得私用和外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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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皮卡驾乘人员一般不得多于3名,平时以二轮摩托车在辖区内巡查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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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电脑、对讲机、照像机等器材定人管理、定期保养,无人为损坏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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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工作时间没有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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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队对队员和协管员的管理量化考核工作到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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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勤政、廉政建设工作到位,无违规违纪现象 |
2 |
|
执
法
规
范
︵
30
分
︶ |
18 |
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
4 |
|
19 |
行政执法主体正确 |
4 |
|
20 |
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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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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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处罚呈报制、备案制、审查制制度落实,请示报告及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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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复议时无撤消变更,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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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罚没款及票据按规定要求处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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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案件当月办结率达80%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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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法律文书制作、装订规范、案卷归档及时 |
4 |
|
执
法
实
效
︵
30
分
︶ |
27 |
行政执法后管理工作到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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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片区联动制工作开展正常,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受阻和人员受伤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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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固定场所的占道修理、占道经营和重点区域流动摊贩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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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上级下达的突击性、阶段性、专项性、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圆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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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热点等问题处理及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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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10联动实行首问负责制,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依法处置及时反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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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中队执法实绩和管理绩效明显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