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接连发生几起违章摊主激烈抗法事件,而手段如出一辙——钻进城管部门的执法车下,以对方无法答应的条件相要挟。最长时间的一起,竟与城管部门对峙达两天一夜,最终还是城管与派出所联手,在出动二十多人维持秩序、把执法车抬起、将抗法者带至派出所,这场闹剧才算暂时谢幕。
有人从同情弱者的“善良愿望”出发,认为是政府取缔自发市场,砸了摊主的饭碗才引发的此类冲突,政府不仅不该砸无照商贩的饭碗,而且还应该为他们找上一个比无照摆摊收入更高、更稳定的“饭碗”,才能考虑取缔自发市场。而实际上,自发市场总是与脏乱差、扰民等联系在一起的,整顿是迟早的事。更何况有关部门已经考虑到部分摊主在此经营时间较长,其经营早已成了家庭生活主要来源,也另在其它地方建了规范化市场,并优惠出租给这些旧摊主,从执法部门的权限范围来说,基本体现了政府有情执法的一面。当然,进入新市场经营的初期,生意肯定要受影响,可这“一步差三市”的价值,是任何人也算不清、补不齐的,以此当说辞与执法人员对峙,绝对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的行为。
从道理上说,在此类事件中,城管部门并没有什么理亏之处,可为什么一个“钉子户”就敢与城管部门对峙两天一夜?这又耗费了国家多少资源?就算是摊主的情况再值得同情,作为花着纳税人的钱执法的城管部门,难道就不应该考虑执法效率吗?如果从效率的角度来认识这两天一夜的对峙,我觉得城管部门的执法,“软”得几乎没有道理!
看看如今众多的执法难点吧!今天的“难”,几乎无一例外是因为昨天的“软”或“懒”。前几天,笔者从某媒体上看到一位从事城建的人士抱怨如今拆迁成本太高,其中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就是在“三不管”的情况下混水摸鱼盖起来的。当初如果执法严明,这些房屋不会出现,也就不会给今天增加这么多的拆迁成本。比如,某些大的工程项目完工后,一些施工人员及其家属在周边建起的临时建筑迟迟无人拆除,久而久之成了固定建筑。时间一长再想拆除,对不起,政府要先把居住者的“新家”安置好,而且“新家”绝对要比这里强才行,否则就成了一位“招人同情”的“钉子户”,而此时政府反倒成了“债务人”。同样道理,一些自发市场从小到大,摊主从弱到强,也都是在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下产生的。假如当初此类市场没有形成,今天还有这样的麻烦吗?
人家在你眼皮底下违章经营好几年你都不管,在摊主全家没练出别的赚钱本事、就指望这个摊位吃饭的时候,你却又非取缔不可,人家能不跟你急?你的执法阻力、成本能不大?你的执法效率又怎么能高?
城管部门不得不以“抬车”执法,也算是为以前的“养虎贻患”付出了代价。这一次,尽管形象上有些“窝囊”,但城管部门还算是“硬”到了底。别忘了,城管是花着纳税人的钱、代表纳税人在管理城市,执法中不能不考虑人性化,但更不能少了效率意识,尤其不能因为自己的 “软”与“懒”,为后任者留下更大麻烦,更难有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