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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宣传《条例》 增强市民环卫意识
时间:2008-5-6 9:50:51 作者: 彭春旺 卢冬艳

按照海安县城管局“形象建设年”和城管法制知识进万家活动的具体要求,海安县环卫处迅速行动起来,专门配置一辆宣传车,在城区街道对《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环卫法规进行宣传,对主要区域的餐饮业主上门送达饮食污染环境提示函,使得市容环卫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民环卫意识明显增强,乱抛乱扔乱倒等不文明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县上下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文明的环境争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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