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政务公开 新闻中心 法制在线 市容管理 环卫管理 执法管理 群众工程 直属大队

 
 
 
 
 
详细内容
 
 
海安市容环卫“责任田”见闻
时间:2008-6-17 10:16:28 作者:徐曦

611,笔者随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指挥部督查组工作人员走上海安街头,查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签订后的落实情况,实实在在地领略到了环境整治工作带来的崭新气象。

我们检查的第一站是县人民医院。当督查车在县人民医院门前停下来的时候,引入笔者眼帘的竟然是一幅全新的景象。大门外面,先前的那种自行车、摩托车到处乱停,歪歪斜斜、杂乱无章的情形已经荡然无存。就诊,探视病人的群众,按照管理人员的指点,自觉地把车子停放在统一划定的停车线上,整齐划一。偶尔有个别车辆停得不规范的,被管理人员发现后,马上就给予纠正到位。笔者向管理人员请教管理的经验,管理人员笑着说,这其中也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的一份功劳。原来,就在前一天,协管员们曾经来到这里,对他们进行了现场现场指导和示范。

跟随督查组,笔者又走进了县人民医院的大门内。这里,树木花草枝叶茂盛,绿色葱葱,带给人们的是一种置身于花园的感觉。走道上,空地上,干净得就没有一点点瓜皮纸屑,这让人们充分的感受到了人人参与,爱护环境的益处。

据了解,从6月初开始,海安城区内已有3000多家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与海安镇政府、城东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状,走上了彻底告别脏、乱、差的规范化管理轨道。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为了确保海安县城环境卫生、市容整洁、亮化、美化,责任单位都参与一、二、三星和不评星的四个等次的评比活动,未能达到规定整治标准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否则,将会受到一定的经济处罚。也就是说,市容整治,人人有责,你不整治,请你拿出钱来,让别人替你整治。可以说,这也是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公平正义。
    
相关新闻:
【打印此页】 发表/查看评论】【关闭窗口
城管介绍 | 收藏本站 | 局长信箱 | 后台管理 | 留言我们 | 联系我们 | 郑重声明
主办单位: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通远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ICP备05080077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7楼东
投诉电话:(0513)85252110 审批热线:(0513)85513452 办公咨询:(0513)85215840
传真:(0513)85098958 邮编:226018 E-mail: ntum@ntum.gov.cn
Copyright(c) 2006-2008 www.ntu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